休閒水肺潛水訓練標準

入門等級課程

開放水域潛水員 (ISO 24801-2)

意圖

SSI 開放水域潛水員課程為學員提供了必要的知識和訓練,以便在與他們的訓練相當的環境中以及深度小於 18 公尺的環境中自主地與同等或更高資格的潛伴一起潛水。

最低教練等級

一位具有活躍身分的開放水域潛水教練可以進行開放水域潛水員課程。

學員先決條件

  • 最低年齡限制 : 10 歲

時長

  • 建議課程時數: 16 - 32 小時
  • 開放水域訓練潛水的水下時間總和必須超過 80 分鐘.

深度限制

  • 本課程必須在泳池或平靜水域進行訓練, 最大深度不得超過五 (5) 公尺。
  • 最小的開放水域訓練潛水深度 : 五(5)公尺。
  • 開放水域訓練潛水 1 與 2 的最大深度限制 : 12 米.
  • 其餘的開放水域訓練潛水必須在 5 至 18 米之間進行。
  • 在所有訓練潛水期間,所有 10 歲和 11 歲的人的最大深度是 12 米。

水中人數比例

泳池

  • 學員對教練的比例為 8:1。
  • 使用一名合格助手時, 學員對教練的比例可以增加到 10:2
  • 使用兩名合格助手時, 學員對教練的比例可以增加到 12:3

平靜水域與開放水域

年滿 15 歲以上 :
  • 學員對教練的比例為 8:1。
  • 使用一名合格助手時, 學員對教練的比例可以增加到 10:2
  • 使用兩名合格助手時, 學員對教練的比例可以增加到 12:3
年滿十 (10) 歲, 未滿十五 (15) 歲:
  • 學員對教練的比例為 4:1。
  • 使用一名合格助手, 學員對教練人數比例可增加為 6 : 2
  • 使用兩名合格助手時, 學員對教練的比例可以增加到 8:3
  • 每位教練或合格助手, 年齡未滿 12 歲的參與者不得超過兩(2)名,其餘參與者均不得低於 15 歲。

最低督導

  • 一位具有活躍身分的助理教練,可以在具有活躍身分的開放水域潛水教練間接督導下,直接督導所有學科和泳池 /平靜水域活動(緊急技巧除外),以及開放水域活動中的水面技巧。
  • 一位具有活躍身分的開放水域潛水教練, 必須在水中訓練時介紹並直接督導所有緊急上昇技巧。
  • 一位具有活躍身分的開放水域潛水教練必須直接督導所有開放水域訓練潛水。
  • 合格助手可以在第二次開放水域訓練潛水完成後,直接督導潛水的觀光部分, 但每次不得督導超過兩位學員。
  • 在第四次開放水域訓練潛水期間,如果正在進行導航訓練,教練可以選擇在間接督導下進行這些技巧。

妥善的裝備

  • 如果在培訓期間使用了乾式防寒衣,則直接督導該課程的開放水域教練也必須是處於活躍狀態的 SSI 乾式防寒衣潛水專長教練。

距離

  • 在水中技巧評估期間,學員必須保持在 SSI 專業人士的直接督導下,以便隨時進行身體接觸。

完成所需的表現要求

  • 完成開放水域潛水員教練手冊中概述的所有知識發展部分和評估。
  • 完成開放水域潛水員期末測驗。
  • 完成所有泳池 / 平靜水域單元, 和開放水域潛水員教練手冊中概述的技巧評估。
  • 完成SSI一般訓練標準中概述的學生水中健康評估。 在參加任何開放水域訓練潛水之前,必須完成水性評估。
  • 完成至少四(4)次開放水域水肺訓練潛水,以及開放水域潛水員教練手冊中概述的所有技巧評估。

注意 | 開放水域潛水員課程的開放水域訓練潛水 1 和 2 可以在一般訓練標準中定義的室內潛水設施中完成。

順序

  • 開放水域訓練潛水 1 可以在完成學科要求和泳池/平靜水域要求之前進行。 該次潛水必須符合基礎潛水員課程的開放水域訓練潛水要求。
  • 開放水域訓練潛水 2 只能在開放水域潛水員教練手冊所規範的學科單元 1-3 和泳池/平靜水域 2-3 的所有要求和評估都通過或超越之後才能進行。
  • 只有在達到或超過開放水域潛水教練手冊的學科單元 1-6 和泳池 / 平靜水域單元 4-6 的所有要求和評估之後,才可以進行開放水域訓練潛水 3-4。
  • 泳池/平靜水域技巧單元 1 可以與任何/所有的水中培訓課程結合,但必須在認證之前完成。

建議 | SSI 建議盡可能進行額外的體驗或訓練潛水。

認證

  • 在完成所有學科和水中要求(包括水性評估和期末測驗)後,開放水域潛水教練可以頒發開放水域潛水員數位簽証。
  • 經過認證的開放水域潛水員可以在等同於他們的訓練環境中, 並在建議的深度範圍內與同等或更高等級的潛伴一起潛水。
  • 未滿 15 歲的學員將被認證為青少年開放水域潛水員,並且必須在潛水專業人士或認證成人的直接督導下,在相當於他們訓練的環境中進行潛水,並且必須維持在建議的深度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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